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定價目錄的通知》(閩政〔2017〕56號)及《泉州市物價局關于規范市級國有產權交易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泉價〔2018〕90號)有關規定,參照制定“泉房通”平臺競價交易信息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具體如下:
一、政策依據
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促進市級投資項目剩余安置房源上市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辦明傳〔2020〕40號)文件要求,對中心市區符合出售條件的剩余安置房源通過“泉房通”平臺,采取公開競價的方式對外出售。
二、服務內容
1.對交易主體資格、交易條件和所提供的材料的規范性、合法性進行形式性審核,通過審核的接受委托;
2.編制競價公告,進行競價信息預披露、披露、尋找交易對象、登記意向方、協助資格審核,組織競價、組織撮合簽約;
3.監督資金結算和產權交割,辦理產權交易憑證,并進行追蹤監督服務等;
4.提供線上看房服務,并組織意向競買人集中實地看樣;
5.組織人員項目實地考察,完整發布項目簡介、房源展示,包括項目總平面圖、層平面圖、戶型圖等基礎圖件,詳實批露標的物信息;
6.提供產權手續代辦等增值服務。
三、平臺信息技術服務收費標準
本收費標準中,信息技術服務費是指泉州市泉房通置業有限責任公司為提供安置房源上市交易提供服務時,交易雙方應支付的信息技術服務費,信息技術服務費以交易合同成交金額為基數實行差額累進計費。
注:信息技術服務費按上述收費標準向交易雙方分別收取,經交易雙方約定,雙方信息技術服務費也可由其中一方全額承擔。
四、其他增值服務收費標準
泉州市泉房通置業有限責任公司提供代辦不動產登記證書手續,費用按500元/宗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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